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仟贰佰柒拾捌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 |
服务范围: *、完成霍邱县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的设计和建设; *、持续监测和调试湿地系统的运行状态,维护湿地系统,组织水质绩效验收,评价实施效果,移交湿地系统等。 |
服务要求: *、保证实施当年城西湖沣河村、工农兵大桥水质国控断面水质年度均值达标且沣河村国控断面解除涉水项目环评限批; *、在*年度水质调试期和*年系统维护期内,城西湖沣河村、工农兵大桥水质国控断面水质年度均值达标且不得出现涉水项目区域限批。 |
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生态强化湿地的设计优化及初步设计报批,**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开工前置手续和开工准备; *、合同生效后***日历天内完成价格清单确定的全部措施及改造项目,生态强化湿地具备投入使用的能力; *、水质调试期:*年度(从湿地投入使用当年的*月*日开始计算); *、系统维护期:*年。 |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薛同站、台德红、李铮、张荣源、陈海侠、陈要平、季修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七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县政务中心北***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余亚林 金郁扬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铮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