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年“送戏进万村”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年“送戏进万村”项目第*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龙舒路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金安区****年“送戏进万村”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为每个行政村送一场高质量的正规文艺演出。金安区 *** 个行政村(街)每村(街)送一场优秀文艺演出,共计 *** 场。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个小戏、折子戏。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分钟。鼓励将本地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非遗传统戏曲作品,纳入购买服务清单,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年**月**日前完成所有相关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记、陈香凤、孙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叉口安丰大厦*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行政中心区委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南路交叉口安丰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报价单
*、二轮报价表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