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B****WHCGC****
二、项目名称: 怀洪新河太湖新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人工生境营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万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号天安智慧城*-***
*.成交金额: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人工生境营造 服务范围:人工鱼巢及生态浮床投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共计投放**个鱼巢单元,总面积约****平方米;共计投放***个浮岛单元,总面积约****平方米;每年*月至*月为投放时间,繁殖季结束后拆除人工鱼巢,清除人工鱼巢和生态浮床的腐烂植被及基质,拆除结束时能够继续使用的鱼巢清洗干净,经暴晒晾干后于干燥阴凉处保存等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期限共*年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小玲(组长)、曹佩芬、张立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壹万伍仟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号政府办公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交通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立志(采购人代表)、龚晓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分项响应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