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采购项目第十五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邱县谷唱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新店镇寥东大道书香门第S*-***
中标金额:陆拾柒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甲硫·戊唑醇 品牌:儒雅 规格型号:***g/瓶;**%甲基硫菌灵;**%戊唑醇;悬浮剂 数量:****KG 单价:***元/KG |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志金、李杰、郝刚、刘枫、周月巨、李歆、王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十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锦绣壹号院南门西***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万宇
电 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