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网运行监测技术服务*包第*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FAFZ*****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公路网运行监测技术服务*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包: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捌万玖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公路网运行监测技术服务*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公路网运行监测技术服务*包第*包 服务要求 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年。经过验收合格且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均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 年,合同金额不变。 服务标准 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定方,袁进霞,杜连峰,许雪真,蔡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新地中心 C 座 **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公路网运行监测技术服务*包第*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新地中心 C 座 **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