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闸大屏采购安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SHCGJ****
二、项目名称:蚌埠闸大屏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蚌埠鸿锦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东福大厦 *#区** 楼 **-**
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蚌埠闸大屏采购安装项目 品牌: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采购货物品牌分别为海康威视、绿联等。 规格型号: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采购货物型号分别为DS-VM**S-B、高清工程线缆等。 数量:数据中心*台、平台管理软件*套,其他货物对应数量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 单价:数据中心*****元/台、平台管理软件****元/套,其他货物单价对应所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分别报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士明(组长)、殷安俊、孙浩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 址: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浩轩(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
十、附件
*.项目评审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响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