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轻工中学塑胶跑道维修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轻工中学塑胶跑道维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陆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六安市轻工中学塑胶跑道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六安市轻工中学塑胶跑道维修改造工程位于六安市轻工中学内,主要内容为:现有跑道及硅 PU 球场面层铲除及重新铺设,本项目暂列金 *****.** 元(投标人报价中不得调整),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 个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夏章萍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菊 吕自胜 徐蓓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 ** 楼 ****~**** 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联系人:王工)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轻工中学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解放中路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陆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汇大厦 ** 楼 ****~**** 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二轮报价;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轻工中学
安徽陆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