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交易结果】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4-07
发布时间2023-04-07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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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北关淮海北路以西、西昌北路以东安徽两淮北关新城C区*#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运粮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处人工湿地系统,包括湿地主体工程和湿地配水设施。监理单位应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导下,对该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参与项目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更好地把控工程质量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日历天(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晓(组长)、万义飞、柏群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万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栋二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址:埇桥区淮河东路***号 

系 方 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栋二单元****室  

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伟

话: ***********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