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泾县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年泾县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皖正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龙湖工业园淮海东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年泾县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年泾县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宋战路、南孤路、中马路、高九路、吕柏路、桃浙路、朱马路、油幕路、狮油路、青三路、建梅路、文清路、山铜路),本项目包含**条县道,总里程***.***公里。主要工作内容为波形梁护栏、道口桩、交通标志、标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松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建华、张诗全、张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号文)的标准计算,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南路东侧、泾县开发区箬帽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南路东侧)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南路东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开发区箬帽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张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安徽轩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