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闫河路、天柱山路、长安路、三山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三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闫河路、天柱山路、长安路、三山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 *** 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灵璧县闫河路、天柱山路、长安路、三山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灵璧县闫河路、天柱山路、长安路、三山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本次建设范围闫河路(平山路-三山路)道路工程,全长***米,道路红线宽**米,天柱山路(濉水大道-乌江路)道路工程,全长***米,道路红线宽**米,长安路(罗河西路-规划道路)道路工程,全长***米,道路红线宽**米,三山路南延,自三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南至规划洪河路,建设长度约****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最终以自规局提供红线图为准。 服务要求:为加快推进更新进度,完成打通一批断头路目标任务;现需采购灵璧县闫河路(平山路-三山路)、天柱山路(濉水大道-乌江路)、长安路(罗河西路-规划道路)、三山南路(解放路-洪河路)初步设计、规划方案设计及评审。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雯雯(组长)、李敏、卢择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钟灵大道
联系方式: 刘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亢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亢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