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ZCG****-ZX***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管理软件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号美第阳光
大厦A**楼****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管理软件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满足电子病历四级需要,金寨县中医医院需采购pacs系统及配套存储服务器。 服务要求:pacs软件需支持电子病历应用分级四级的相关要求,后期升级后可以支持电子病历五级的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并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PACS 信息系统需对接“智联网医院系统” 检查共享监管子平台,支持医学影像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PACS 信息系统须对接安徽省影像云并实现数字影像服务且具备远程会诊功能,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患者满意度。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同庆(组长)、支文巨、朱誉惠、何宁、李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号文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中医医院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红军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
十、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