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联网路港口段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联网路港口段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广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万福路光彩大市场 B 区 * 幢 ****、**** 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安徽省****年宁国市自然村通联网路港口段 服务范围:满足谈判文件及清单要求。 服务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服务时间(工期):**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汪健 执业注册证书专业、等级及证书编号信息:公路工程、二级、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贾苏红、陶云培、张国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港口镇、青龙西路凤栖花园*幢****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国市港口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龙西路凤栖花园*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凌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