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SH***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年渔政执法装备建设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射洪市川江船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射洪市瞿河镇万福桥村*组*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吨渔政船、冲锋舟 品牌(如有):川江、川江 规格型号:**吨、冲锋舟 数量:*艘、*艘 单价:*******.**元、*****.**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沪宁、徐闰月、丁献计、姚倩、钱门友、邱春生、许华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企业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 | 游仙区**米海事趸船项目 | ***.**** 万元 | 四川省游仙区地方海事处 | 射洪县川江舰艇厂 | ****年 * 月 ** 日 |
* | ** 米内河无动力吸沙船建造项目 | ****万元 | 雷波县节源运输有限公司 | 射洪市川江船舶有限公司 | **** 年 * 月 * 日 |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号,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枞阳镇湖滨路*号*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恒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