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宿松县-交易结果】宿松县2023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4-20
发布时间2023-04-20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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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CG-SS-****-***

徽采云任务书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称:宿松县****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月(*****月至********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众犇、高明权、汪行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陆仟元整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宿松县人民西路***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 **** ****

十、附件

*.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评标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业绩一览表

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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