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河湖长制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FAFN*****
二、项目名称:省级河湖长制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省级河湖长制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设立省级河长湖长的*个省级河流及*个省级湖泊进行常规巡查,形成常规巡查报告;(*)形成重点湖泊水体面积变化年度监测报告;(*)对省级河湖一河(湖)一档、河湖健康档案、幸福河湖等动态数据进行更新完善及核查工作,形成年度报告;(*)调研起草省河湖长制有关法规制度,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全省河湖长制公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开展工作,****年**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主管部门审批要求中之较高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世付、梁晓钢、贾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号文件执行,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级河湖长制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水利引用外资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
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