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文旅体局毛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展陈提升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华成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玖仟伍佰元(*******.**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舒城县文旅体局毛主席视察舒茶休息室旧址展陈提升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陈列大纲、现场实际情况和项目技术要求,提出一整套展览设计方案,完成深化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协助采购人文物布展工作。 服务要求:结合文本大纲,充分挖掘、提炼设计元素,对展厅空间色彩和造型进行梳理,整体风格协调统一。在展陈空间序列的处理上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突出重点,展览形式需符合展览主题,参观线路顺畅,风格简洁庄重。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个自然日完成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工程。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童爱华、戴皓、胡美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号文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桃溪路***号,电话:****-*******,联系人:张志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 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