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DSCG*******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成交结果:“三、成交信息、七、公告期限”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爱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淮海南路芳园 *巷南*** 米
成交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现更正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砀山县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梨都明珠小区南门西** 栋***-***
成交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原因:因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接到对原中标供应商宿州市爱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质疑,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现取消宿州市爱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砀山县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商业楼 ** 号楼 * 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砀郡路和科技路交叉口北 *** 米路西,联系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名 称:砀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砀山县红山路与利民路交叉口北
联系方式:张主任 ***********
名 称: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云集商业楼 ** 号楼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中标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