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刘圩镇潼南村小柏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CG*******
二、项目名称:泗县刘圩镇潼南村小柏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振兴建筑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萧县龙城镇淮海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泗县刘圩镇潼南村小柏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泗县刘圩镇潼南村小柏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其中包括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河沟渠塘清淤绿化、文化广场新建提升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柳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梅新文(组长)、刘永清、解大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磐云大市场*栋*单元****室,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王镇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磐云大市场*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李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