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 X***(周塔路)白茂至杨门口段改造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 X***(周塔路)白茂至杨门口段改造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经六路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 X***(周塔路)白茂至杨门口段改造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工程位于宁国市霞西镇境内。本次工程主要内容有:新建混凝土路面、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浆砌块石挡土墙、路侧波形护栏安装、交通标识安装、路灯安装、道路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童伟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洪学刚、陶云培、张爱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霞西镇、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号楼****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霞西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先生、刘工
电 话:****-*******、****-*******
十、附件
宁国市霞西镇人民政府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