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乡经济发展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部分(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X-CG-X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荆州乡经济发展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部分(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原成交结果于****年*月**日公告,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现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条规定,从询价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秦义裕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安徽秦义裕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南翔万商电子商务楼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柒万叁仟肆佰叁拾陆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污水处理设备 【其余详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品牌(如有):恒华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套 单价:******.**元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荆州乡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名苑*-***,联系电话:****-*******;地址:绩溪县荆州乡上胡家村,联系方式:****-*******。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荆州乡人民政府
地址:绩溪县荆州乡上胡家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东山路祥和名苑*-***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
五、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绩溪县荆州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