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GSF***
二、项目名称: 枞阳县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防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田林康病虫害防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摩广场*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枞阳县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防治项目 服务范围:拟在项铺镇、金社镇、浮山镇、枞阳镇等*个乡镇开展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防治。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年版)》有关技术要求,通过重点地段打孔注药保护等多种措施,释放天敌昆虫生物防控,喷施高效低毒无公害农药扑杀,实现对目标区域内松褐天牛的有效遏制、持续防控,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资料完整齐全,确保顺利通过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验收评估。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服务标准:根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年版) 》有关技术要求及(a、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各项批文;b、国家和安徽省关于本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c、国家和安徽省关于本项目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承诺。)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红梅、陶菊、章彩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岚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枞阳县浮山路银塘花苑商业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