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湖稻虾综合种养区域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湖稻虾综合种养区域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农科南路**号
成交金额:肆拾捌万叁仟叁佰陆拾柒元壹角肆分(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湖稻虾综合种养区域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 服务范围:为六安市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提供水环境监测与水产养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现场采样员应当遵循下列行为规范: ①现场采样员受委托对被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或应急采样检测,严禁从事与采样检测无关的事项,自觉遵守廉洁与保密承诺,杜绝“吃、拿、卡、 要”等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 ②现场采样员与被检测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③采样检测工作资料、现场采样检测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采样检测人员应及时归档,现场采样照片、录像,并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外泄。 ④所有采样检测任务应按委托方要求进行。 ⑤成交供应商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定期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进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质量过程控制和检测记录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检查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⑥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委托方提出的常规检测项目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外包,遇有特殊要求检测项目中标方经委托方同意方可外包合法检测公司,外包检测公司必须经过合格供应商评定,成交供应商对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服务时间:*年(*+*+*模式;本次项目服务期为*年,服务期结束后,成交单位经采购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进行监测,采取有效的质控措施开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比,并对监测结果负责。 (*)需提供现场监测的图像资料。 (*)一旦发现数据异常,立即通知招标人。 (*)监测报告必须包含监测结果、为说明监测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以及采用监测方法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红、徐善平、沈英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 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号规定,收费金额为*.**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云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万像皇家学府商铺内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