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年度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第*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MMHN*****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年度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誉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上海路***号中建智立方二期B*-****室 中标(成交)折扣率:大写百分之陆拾伍(小写:**.**%)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户外大型宣传牌(含画面) 品牌:金誉堂 规格:立柱*****cm, 壁厚*mm,立体框架***cm,立寸 ***cm 型号:定制 *个 ***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本项目以成交费率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暂无具体供货量,后期以项目实际需求量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凤琴,周松格,缪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巢湖路嘉正国际*号楼一单元***室,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名仕嘉苑西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巢湖路嘉正国际*号楼一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话:***********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