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地质队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服务范围:舒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梳理全县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生态系统和城乡人工生态系统的现状,分析全县生态系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评价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和可恢复程度,提出****-****年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解决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突出生态问题;推动形成纵向统一、横向联动、条块结合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格局。 服务要求:规划期限为****—****年,基准年为****年。其中:近期规划****—****年,中期规划****—****年,远期规划****—****年。范围包含舒城县全域。 服务时间:****年**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规划编制深度、广度要与六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舒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
五、评审专家名单:童爱华、陈功立、孔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号文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电话:****-*******,联系人:张志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桃溪路***号
联系方式:孔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罗工 ****-*******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