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HN-****-*** FS**************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 号 * 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 *** 室
成交金额:百分之肆拾捌点玖(小写:**.**%)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怀宁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现状调查表)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服务要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共*年)。 服务标准:协助用地单位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开展林地勘验,首先收集必要的申报要件,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通过必要的专家评审,并协助委托方取得最终评审结果,组卷提交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大于**亩应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小于**亩的可编制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供依据。 |
五、评审专家名单:虞得齐、吴兆远、张新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怀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怀宁县政和路**号
联系方式: ****-*******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继军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