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交易结果】张店镇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具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安徽
2023-05-12
发布时间2023-05-12 招标类型采购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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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张店镇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重*

二、项目名称:张店镇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虹桥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磨子潭春苑新村*号地块*、*、*铺

成交金额贰佰壹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称: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收割机、打捆机等,具体详见附件;

品牌:约翰迪尔、久保田、华德等,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E-****、*LZ-*.*A*、*YGJ-*.*B等,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台、*台、*台等,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元、******元、******元等,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立生、胡厚明、吴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长安城**号楼*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长安城**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二轮报价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