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新杭镇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彭林路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新杭镇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彭林路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金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徐家边新农村广宜路旁B栋**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叁仟零捌拾贰元叁角捌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广德市新杭镇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彭林路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地点位于新杭镇,起点位于现状S***,终点位于现状T型交叉口处。道路全长*.***km,现状水泥混凝土道路加宽,水泥混凝土道路“白改黑”升级改造、排水边沟、新建标志、标线、标牌等安全设施,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项目经理:闵映玉。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皖交安B(**)G*****。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昌奇、吴世君、尚莲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人民币壹万零玖佰柒拾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新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德市新杭镇长安路
联系方式: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