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耘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号华亿科技园H座*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胡乐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为胡乐镇胡乐村。规划内容包括:*、确定村庄发展职能(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特色风貌规划设计指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空间引导;*、农村住房;**、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向南海、朱秀英、陈常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安徽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胡乐镇、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幢*-***、***室,联系人:戴先生、周先生,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胡乐镇
联系方式: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幢*-***、***室
联系方式: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周先生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