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经济开发区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路灯灯杆及光源采购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无为经济开发区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路灯灯杆及光源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盛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环湖大道与包河大道交口万达文旅新城**幢商***上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m双臂路灯 品牌:海诚 规格型号:**m 数量:**盏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春媛、吴柏根、周刚、姜超、刘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中标价<***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若***万元≤中标价<***万元:代理服务费=***万元×*.*%+(中标价-***万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号楼
联系方式:朱凯军***********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凯军
电 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