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韶山市韶西水库应急处置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信息
湖南
2023-01-31
发布时间2023-01-31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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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韶山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韶山市韶西水库应急处置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韶西水库应急处置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XTJY********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韶西水库枢纽工程:大坝内坡块石压脚;坝顶开挖回填、铺筑泥结石路面;外坡坡脚新建排水棱体、坝坡清障、培厚、植草皮及新建坝坡排水系统;溢洪道泄槽、消力池拆除重建;输水低涵出口接长、新建出水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说明。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预算
控制金额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韶山市韶西水库应急处置工程 韶山市韶西水库应急处置工程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竣工;
*、付款条件:施工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中标金额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后支付至审结金额的**%,剩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
*****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供应商递交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承诺、证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招投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各单位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jhtml。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号市民之家南栋*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韶山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韶山市韶山南路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号新城庭院B栋*楼
联 系 人:李 婕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