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汝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营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HNZLZB-****-*** *、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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