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城大道与巴岳大道交叉T型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SQQ**A***** 采购执行编号:DZCG*****
项目名称:车城大道与巴岳大道交叉T型路口新建交通信号灯(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采购品目 | ***,***.**元 | * | 套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获取文件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年**月*日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开标一室(地址: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号,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
谈判开始时间: ****年**月*日 **:**
谈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区交易事务科开标一室(地址: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号,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彭彬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双桥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小静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大足区通桥街道文化二路*号,双桥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西裙楼五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彬
项目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