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虎山镇原卫生院门诊楼翻新改造装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rizhao.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GP*********************
项目名称:虎山镇原卫生院门诊楼翻新改造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时间:****年**月**日上午**:**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或“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持资料到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具体要求详见CA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包括新办、更新、补办及变更)须知-https://ggzyjy.rizhao.gov.cn方式:网上获取。(*)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https://ggzyjy.rizhao.gov.cn,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ndong.gov.cn)。
售价:*元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具体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根据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人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请下载钉钉app并登录账号,于****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扫码申请进入虎山镇原卫生院门诊楼翻新改造装饰工程开标钉钉群(二维码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添加,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入群后昵称须设置为单位名称+姓名。逾期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凯航大厦三楼第一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