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机构共享单车运维服务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根据《沈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及服务管理协议书》相关承诺事项,对沈阳市市内*区共享单车运营(含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调配效率、企业运维服务、停放点位设置、车辆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信息收集、监管等,并对相关检查信息进行分析及汇总。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共享单车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协助。
主要功能要求:
(*)外检服务。每日对市内*区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使用“沈阳共享单车随手拍”微信公众号对车辆乱停乱放、车辆扎堆淤积等现场情况进行拍照、上传,监督企业的处置响应时间和处置信息反馈质量,对企业运维队伍上岗服务、车辆违规投放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对与记录,相关信息将作为甲方考核共享单车企业履行服务承诺的基本依据。
(*)信息服务。使用沈阳共享单车服务平台监控单车企业的运营行为,更新和维护沈阳共享单车随手拍微信公众号;全面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本市关于共享单车的各类信息,相关信息将作为各行政区实施行业相应管理措施的基本依据;与市民用户保持密切交流,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工作,向甲方反馈相关信息。
(*)停放点位服务。负责市内*区现场停放点位的地理坐标测绘工作,监测停放点位的设置情况、电子围栏设置情况和使用状态,定期向甲方反馈点位设置、复线和调整建议,监督停放点位的施划工程质量。
(*)监督服务。实时对第三方机构各类服务工作的纪律与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数量及质效要求:
(*)每日按照要求对市内*区各街道办辖区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问题、企业运维人员在岗情况、车辆停放点位设置情况进行不少于*次(早、中、晚时段)的现场检查和拍照反馈,作为考核企业运维服务的依据;
(*)每月对单车行业各类信息进行收集、监控、分析和反馈,制定和开展民意调查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市民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政府反馈工作建议;
(*)每月结合沈阳共享单车信息服务平台实时监控信息以及现场检查结果,协助政府完成对单车企业服务的综合考核;
(*)每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向政府反馈定期向主管部门反馈车辆停放点位设置、复线和调整建议,监督单车企业完成施划,并负责对市内*区新设、调整的点位实施地理坐标现场测绘、登记、编号。
一、机构设置与服务要求
第三方机构拟建立相关工作机构,设置常规用工人员,不低于**名。
服务内容*:
负责对市内*区单车企业的运维服务进行检查。包括沈河区、和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新区、于洪、沈北新区、苏家屯区采取常规巡查及不定期抽查的工作原则,利用监管软件或“沈阳共享单车随手拍”微信公众号的相关监管功能,对共享车辆乱停乱放、车辆扎堆、淤积等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上传平台,监督企业的处置响应时间和处置信息反馈质量;对单车企业运维队伍在岗服务,车辆状况、车辆违规、超量投放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汇总后以分值形式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服务内容*:
组织民调信息汇总,制定和开展民意调查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市民意见和建议,与共享单车用户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信息;结合沈阳共享单车信息服务平台实时监控信息,及现场抽查结果,对单车企业的形成综合考核成绩;负责配合主管部门更新“沈阳共享单车随手拍”微信公众号的公众信息,按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公益性宣传工作。
服务内容*:
负责对市内*区共享单车P点进行日常巡查,定期向主管部门反馈点位设置、复线和调整建议;实施停放点位的地理坐标测绘工作;监督单车企业电子围栏设置情况,监督P点设施的使用状态。
服务内容*:
负责对内部工作纪律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复核单车企业运维信息及考核成绩。
二、其他服务要求
(*)逢*月、*月阶段性考核月第一个工作周,第三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部署,除保留部分人员开展常规检查工作外,着重安排人员协助主管部门对在沈单车企业进行阶段性考核信息汇总,并形成考核成绩报告。
(*)及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交警、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各区主管部门、各在沈单车企业);协助主管部门起草、制定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配合国家、省及市级各项迎检及相关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