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清单编制、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清单编制、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年清单编制、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选择两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出现项目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及时组织造价人员进行编制,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服务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三环以内等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浑南区三环以内等区域项目的清单编制及造价编制等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实际开展的业务为准)。
*、编制内容:
(*)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编制工程预算价: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综合单价和总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其他:工程预算、概算、工程决算编制与审核以及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及省各相关专业定额。
(*)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选择两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出现项目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及时组织造价人员进行编制,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服务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三环以外等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浑南区三环以外等区域项目的清单编制及造价编制等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实际开展的业务为准)。
*、编制内容:
(*)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编制工程预算价: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综合单价和总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其他:工程预算、概算、工程决算编制与审核以及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及省各相关专业定额。
(*)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号的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隆街**-*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或电子邮件形式)备份文件形式。备份文件须与“辽宁政府采购”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评审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在“辽宁政府采购”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分钟。*、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永安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绿地大厦**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yath@***.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安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铭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