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年度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年度评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年度评估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根据《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计划》,围绕主要目标(指标体系)、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等内容,全面客观评估沈阳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工作进展,提炼各领域工作成效和亮点。
*.与其他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展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其他城市先进的经验做法及具体措施。
*.分析沈阳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不足,系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
*.明确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努力方向,提出具体对策及工作建议。
*.围绕建设国家现代综合枢纽、国家先进制造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一枢纽、四中心”功能定位,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具体举措等方面形成专项分析报告。
*.形成“*+N”系列研究成果,即《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年度评估》总报告和“一枢纽、四中心”专项领域分析报告。成果深度贴合沈阳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研究分析过程及研究成果须结合《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相关内容。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省对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技术等要求;
至少五名专家开展论证。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年*月**日。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形成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年度评估》总报告和“一枢纽、四中心”专项领域分析报告,深度贴合沈阳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具备良好的调研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背景,了解国家政策发展方向,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具备较强实力的科研团队。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并保持内容一致。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自行现场或远程完成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注:供应商应在投标的全过程中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ghzb_ghzb@***.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权、李欣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