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山水工程”新沂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 月 * 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C-******-ZJXR-G****-****
项目名称:“国家山水工程”新沂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国家山水工程”新沂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月**日前完成新沂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年*月**日前完成骆马湖(新沂)退圩还湖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二)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s://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采购文件售价:*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先银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不见面投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期间,投标人必须保持投标网络设备和通讯工具畅通,并时刻关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屏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作出响应,未及时作出响应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年 * 月 * 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王先银
联系电话:***********
地址:汉风街道秦郡路中铁原香漫谷*号商业楼***-*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新沂市新安街道公园路**号
联系人:石景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风街道秦郡路中铁原香漫谷*号商业楼***-*室
联系人:王先银
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银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