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档案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GX-G****-****。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档案设备。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档案密集架、档案室环境控制系统等一系列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设备送达供货地点并完成安装(不包括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s://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s://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前。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李云泽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号。
联系方式:耿梁***********。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泽。
电话:***********。
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