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丁香苑安置小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坛政采公[****]****-*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丁香苑安置小区)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年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年)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东城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丁香苑安置小区)采购项目 | * | *** | 内容含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因城市长效管理需要、采购人要求的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年(*+*+*)模式(自通知中标供应商正式进场起)。
*.*第一年期合同内,前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分及以上,合同方为有效。二个月试用期内成交供应商服务工作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全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