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公安局九岭办公区南变电所安全整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日 ** :**:**(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
标段编号:******-F-ZC*******************-*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九岭办公区南变电所安全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连云港市公安局九岭办公区南变电所安全整改工程,位于海州区。变电所原有高压柜拆除,新上高压开关柜**台,直流屏*套,SF*监测装置*套,低压柜*台,相对应的电缆、CPVC直埋管及配电房改造、室外电缆井等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公安局九岭办公区南变电所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完成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达到送电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的响应,责任自负。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号文件精神,第(*)、(*)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的员工,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个月社保(****年**月至****年*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时间:****年*月 * 日至****年*月 **日**:**:**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s://***.**.**.**:****/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 ** : ** :**(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s://***.**.**.**:****/PSPBidder/memberLogin
开启时间:****年 *月 ** 日上午 **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天内有效。
*.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公安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号
联系方式:于工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投标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 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磋商采购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