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城区人居环境提升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井市城区人居环境提升与绿色产业融合发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吉林省皓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H-****-***
*.政府招标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号
*.项目名称:龙井市城区人居环境提升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
*.招标需求:龙井市城区人居环境提升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否
**.质量标准: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招标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等相关政府招标政策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年度)。
*.*投标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无法查询信息时,可填写信誉承诺书;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材料。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取确认。【邮件标题:XX项目报名材料—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单位应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如投标单位发送的资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小时内邮件回复投标单位进行补充或修改,投标单位及时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并重新发送。
*.投标单位发送的资料完整且符合要求后**小时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投保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要求机打)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政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
地 址:吉林省龙井市龙延路***号
联 系 人:苗红梅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皓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菊花路*-*-*绿洲前苑小区*号楼
联 系 人:李旭
联系方式:****-*******
邮 箱:**********@qq.com
*.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皓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