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歙县溪头镇洪村口村茶菊加工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JSCG****T***
项目名称:歙县溪头镇洪村口村茶菊加工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配电设施一套硬化厂区道路及场地,新建挡墙,排水沟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点**分至****年*月**日*点**分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号城市规划展示馆*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项目类别:工程类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项目地点:溪头镇洪村口村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谈判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后(联系方式:****-*******,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谈判开启后**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本项目谈判流程如下: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通知提醒项,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最后承诺报价则视同第一次报价),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最后承诺报价操作手册;
③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向 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歙县溪头镇溪头村
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歙县富资小区**-*栋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