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兴隆镇人民政府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刘畈村道路硬化配套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采购信息
湖北
2023-03-24
发布时间2023-03-24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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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刘畈村道路硬化配套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刘畈村道路硬化配套建设工程(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办法按*%工程类按*%)的价格给予扣除;
*)联合协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工程类为*%);
*)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
注:中小企业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或****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年**月以来任何一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职称证(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年**月以来任何一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另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朝阳东路小张庄还建小区*栋****号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朝阳东路小张庄还建小区*栋****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朝阳东路小张庄还建小区*栋****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报名表(格式附后)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法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必须一次性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枣阳市兴隆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朝阳东路小张庄还建小区*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

400-139-2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