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信息
云南
2022-11-15
发布时间2022-11-15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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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H*********

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元)

采购需求: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项目,详细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及设备的安装调试,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由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年-****年中任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年*月*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ynggfwpt-xinxi-web/#/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号)执行。

②开标规定: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号)规定,此项目实行智能开标方式,请供应商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熟悉相关开标流程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并在截标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若投标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自愿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为做好开评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开标时到现场开标(或是需要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或现场演示)的投标供应商须携带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的《疫情期间工作证明》及《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入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号

联系方式:高克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幢*楼*单元

联系方式:宋兴涛/***********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兴涛

电话:***********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docx****-**-** **:**:**
*疫情期间工作证明.docx****-**-** **:**:**
*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doc****-**-** **:**:**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评标进场人员授权委托书.doc****-**-** **:**:**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项目.pdf****-**-**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