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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监测站超低排放监测设备(自动滤膜平衡称重系统)项目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监测站超低排放监测设备(自动滤膜平衡称重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新华西路***号融合大厦B座****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QYL-****-Z(Q)-***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监测站超低排放监测设备(自动滤膜平衡称重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超低排放监测设备(自动滤膜平衡称重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经营范围),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时间: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号融合大厦B座****室
方式:来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套)
售价:***元/本
时间: ****年 ** 月 **日 ** 点 ** 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海棠路*号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地址: 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号伊犁州环保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新华西路***号融合大厦B座****室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功斌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