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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伊犁州大气污染(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防治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新华西路***号融合大厦B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QYL-****-Z(Q)-***
项目名称:伊犁州大气污染(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项目)防治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 罐采样系统(包括气体稀释装置,浓缩装置,罐清洗装置)(进口) ;气相色谱(测定非甲烷总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号融合大厦B座****室
方式:来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份并逐页加盖鲜章)。
售价:***元/本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伊宁市海棠路*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伊宁市海棠路*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号伊犁州环保局
联系方式:刘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号融合大厦B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欢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