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一网统管”城市精细化管理无人机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信息
上海
2022-06-07
发布时间2022-06-07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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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临港新片区“一网统管”城市精细化管理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

    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一网统管”城市精细化管理无人机服务

    预算编号:****-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临港新片区“一网统管”城市精细化管理无人机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利用无人机参与临港新片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应急事件处置,通过临港新片区七台智能无人机库日常自动巡飞、手飞无人机巡视,无人机喊话,配合已经建设实施的无人机专用算法,实施对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相关数据统计;建筑垃圾,台风灾后灾害评估等的发现和评估;重点区域的日常巡逻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报价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号东方大厦****室大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注: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派授权代表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密封送交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号东方大厦**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另行提供响应文件签收回执(加盖公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 )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加盖公章),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号东方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娟红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