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经十路(兴隆山大道-纬四路)道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榆中县经十路(兴隆山大道-纬四路)道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八、联系方式要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之*号
联系人: 魏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号(甘霖大厦**楼)
联系人:岳进军 魏玉丹
电 话:*********** ***********
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更正为:
八、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电话:****-*******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人: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之*号
联系人: 魏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号(甘霖大厦**楼)
联系人:岳进军 魏玉丹
电 话:*********** ***********
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的内容和更正的内容有矛盾的,以更正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榆中城乡发展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