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团结路、新河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包括团结路(平安东街-振企路)新建雨水管道工程,旧路开挖恢复、罩面、标线恢复、人行道改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新建,新建路灯照明、原有路灯拆除、更换灯头、桥梁亮化工程等。
*.*建设地点:中宁县团结路;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新河路 地 址: 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商业楼*-*层商铺-*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詹鑫 联 系人: 高佳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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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