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费县胡阳镇衔接推进区生产路提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胡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胡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费县胡阳镇驻地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年费县胡阳镇衔接推进区生产路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HS********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主要内容为:吉山村道路工程,新建***厚C**混凝土路面、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cm厚**cm宽C**混凝土路肩、现状混凝土路面新建*cm厚沥青加铺层 、现状混凝土路面修补; 二标段主要内容为:新阳村B区道路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cm厚**cm宽C**混凝土路肩、现状混凝土路面新建*cm厚沥青加铺层 、现状混凝土路面修补、路沿石铺装; 三标段主要内容为:岩峪村道路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cm厚**cm宽C**混凝土路肩、现状混凝土路面新建*cm厚沥青加铺层 、现状混凝土路面修补; 四标段主要内容为:道路划线工程,****年费县胡阳镇衔接推进项目路面划白色热熔漆及彩虹色热熔漆、胡杨喜柿字样喷漆;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工期:**日历天。 *、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三标段招标控制价:*******.**元;四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标后严禁更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 年* 月至今,明细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招标日程安排: *、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 年 * 月 ** 日-**** 年 * 月 ** 日 ,每日 *:**-**:**时)各投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 格式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sdhsxm@***.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年**月**日 * 时 ** 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三标段: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四标段: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人自愿选择银行转帐、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一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均可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请电子保函。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并且为不见面开标,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可优先选择电子保函。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